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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全力推进林长制“6+N”综合治理建设

今年以来,辽宁省已完成造林绿化80.66万亩,占计划任务的80.66%;完成补播种草32.8万亩;“绿满辽宁”工程、辽西北防风治沙固土“三年攻坚”行动、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清零行动”等纷纷启动。这些都得益于辽宁全力推进林长制“6+N”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林长制“6+N”综合体系建设旨在推深做实林长制,其中,“6”指党政领导责任体系、林长制运行制度体系、网格化管理体系、部门协同体系、激励评价体系和智慧管理体系,“N”指借力林长制,实施多项创新举措。

2021年9月23日,辽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同年12月,辽宁省林长制办公室印发省级林长会议制度、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林长制省级部门协作制度、林长制省级督查制度、林长巡林制度、林长制考核办法等6项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林长制工作运行。

目前,辽宁共设立各级林长24935名。今年,辽宁省级林长已巡林6次。辽宁省委书记、总林长张国清前往清原满族自治县调研森林资源发展情况时明确,要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落实好林长制,守护绿水青山,维护生态安全。省长、总林长李乐成赴彰武县沙区,指导调研防风治沙固土工作,促成了辽西北防风治沙固土“三年攻坚”行动落地。

辽宁构建了由县、乡、村三级林长,重要生态区域林长,技术员、监管员、护林员组成的“3+1+3”管理模式,打造全域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从根本上解决林业基层治理难题;同时,计划今年底前建立省、市、县林长制工作数据互联互通系统平台,打造上下贯通、左右联通、分级管理、高效运行的信息化管理体系。

辽宁省、市、县三级均建立了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省级以省林草局为牵头单位,16家协作单位高效联动,目前已协作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生态项目“绿满辽宁”工程,开展了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清零行动”、辽西北防沙治沙固土“三年攻坚”行动、松材线虫病防治“秋风行动”、打击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

为确保林长制落到实处,辽宁坚持绩效引领,构建激励评价体系。省林长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明确对各市2022年至2025年间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遴选市、县参加全国林长制激励考评,桓仁满族自治县获得国家2021年度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激励。开展2021年度省级督查激励考评,评选出林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1市3县作为激励对象,给予资金奖励。

标签: 辽宁省政府 林长制运行制度体系 综合治理建设 清零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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